网红生鲜平台买食物,惊现“死苍蝇”?深圳一女子怒投诉,回应来了
大家有没有发现
今年受到疫情的影响
网上买菜变得更加普遍和欢迎
比如常见的盒马、叮咚买菜、朴朴……
而深圳的李小姐
就遇到一件糟心事
她在网红生鲜电商平台购物
结果发现里面有一只死苍蝇
近日,深圳市民李小姐通过叮咚买菜平台购物时,就发现自己购买的一盒冷冻蛋挞皮里,有一只死苍蝇。李小姐称,经过几次协商后,最终终于与平台达成一致。
这“死苍蝇”从何而来?
南都记者了解详情!
生鲜平台买蛋挞皮
3个月后打开发现死苍蝇
李小姐于6月1日在叮咚买菜上购买了一盒俏侬牛油蛋挞皮,因蛋挞皮保质期较长,可冷冻存放一年,收货后,李小姐便把一整盒蛋挞皮放在了冰箱冷冻柜。李小姐称,自己未打开过。
9月22日,李小姐第一次打开这盒蛋挞皮时,却发现密封在塑料袋中的蛋挞皮上有一只死苍蝇。
根据李小姐提供的图片,一袋蛋挞尚未拆开,仍在密封状态。在两个蛋挞皮之间,可以清晰看到一只死苍蝇。发现苍蝇后,李小姐便联系了叮咚买菜的客服协商赔偿。
李小姐购买的蛋挞尚未拆开,在蛋挞皮之间,可以清晰看到一只死苍蝇。受访者供图
李小姐称,自己希望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另外食品法也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应赔偿1000元”。
但最初的沟通并不顺利。李小姐称,自己提出要按照相关条例赔偿,但客服给她的回复是赔偿50元优惠券,“这样的赔偿我是不接受的”。
9月23日下午,李小姐告诉记者,叮咚买菜与其协商完毕,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1000元。
叮咚买菜:
按上限1000元进行赔付
会复检前置仓
就此事,记者联系了叮咚买菜进行了解。相关人员介绍称,正常流程下,叮咚买菜的品控是有几道关卡的,从大仓的品控到前置仓都会检查,不应该发生这样的问题。针对这份出现问题的货品,叮咚买菜方面也会再排查复检发货的前置仓。
至于为何起初客服提出了
以优惠券形式进行补偿的问题
相关人员也进行了回应
相关人员称,客服当时主要考虑到客人购买时间过长,可能担心存在存放不当招惹虫害的可能,“以及客人当时提出要1000元的赔偿,没有太大的谈判空间”。工作人员称,叮咚买菜方面有责任增加补偿金给到客人,所以会与客人沟通按照上限1000元进行赔付。
赔付了1000元
这件事情也暂告一段落
而作为消费者
如果遇到了类似的事件
要如何赔偿才是合理的呢?
南都记者也采访律师
焦点一:
若构成相关法定情形
赔偿优惠券符合法律规定吗?
在此事件中,叮咚买菜最初提出的优惠券赔偿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张宗保律师分析,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张宗保律师认为,在本事件中,蛋挞里发现苍蝇是否符合法律关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形,双方有可能存在争议,协商不成的情况可以提交法院解决。
张宗保律师分析,若认定事件中的情形构成十倍赔偿的法定情形,则50元优惠券在金额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至于优惠券的形式,消费者有权予以拒绝。因为法定赔偿指向货币给付,而优惠券不仅存在使用门槛,还限制了消费者此项权利的形式。
焦点二:
发现此类纠纷
消费者应向平台还是向厂家追责?
近年以来,类似叮咚买菜等生鲜新零售平台,越来越成为普通市民的日常买菜方式,由此产生的食品安全纠纷,也将难以避免。发现此类纠纷时,消费者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是向平台追责还是向食品厂家追责?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张宗保律师分析,一般而言,如果有关商品是平台自营,则消费者应当向平台方追责;如果是第三方商家经营,则消费者应当向第三方商家追责。
但是具体需要细分两种特殊情况:实践中,即使在平台自营的情况下,发票提供方以及收款方也可能不是平台的运营公司,而是平台的运营公司的关联公司。消费者需要根据商品页面所显示的商品提供方、收款方、发票提供方等信息综合判定合同方以追究责任。
此外,在第三方商家经营的情况下,若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有关商品存在质量瑕疵却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则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可追究平台的连带责任。
大家都get到了吗~
以后买东西,记得保留好票证
遇到问题可以维权~
ps:你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吗
最后是怎么解决的呢?
欢迎留言讨论告诉我们
🏃🏃🏃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
采写:南都记者 吴灵珊
编辑:唐泽苗